单位全称(住房普查编码): 上级主管单位盖章:
申请人姓名
|
|
身份证号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离休()退休()在职()
|
建立公积金前工龄
|
年
|
职务(职称)
|
|
配偶姓名
|
|
身份证号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配偶工作单位
|
|
职务(职称)
|
|
房屋地址及建筑面积
|
(m2)
|
住房来源
|
|
(m2)
|
住房来源
|
|
(m2)
|
住房来源
|
|
(m2)
|
住房来源
|
|
其他需要说
明的情况
|
|
本人申请住房补贴,本表所填内容真实完整,如有不实,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申请人签章:
年 月 日
|
申请人配偶所在单位意见;
经办人签章: 单位盖章:
年 月 日
|
以上内容由个人填写,单位审核后报以下内容(用正楷字填写,涂改、字迹不清不予受理)
|
核
定
结
果
|
无房职工
|
1998年月均基本
工资( )元
|
职工填表当月基本工资( )元
|
1998年前工作月
之和( ) 月
|
补贴面积标准
( )m2
|
一次性补贴额=[1998年月均基本工资×0.66×1998年底前工作月之和]+ (13×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×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)
|
元
|
1999年后按月补贴=当月基本工资×0.66
|
填表之日当月补贴
|
元
|
1999年1月至填表之日月补贴和
|
元
|
无房职工填表之日一次性补贴和月补贴总和
|
元
|
未达标职工
|
现住房面积( )m2
|
补贴面积标准( )m2
|
差额(或级差)面积( )m2
|
差额补贴额=(1265+13×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)×差额面积
|
元
|
级差补贴额=(1265+13×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)×级差面积
|
元
|
拆迁补偿款
( )元
|
拆迁职工补贴额=(1265+13×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)×差额面积-拆迁补偿款×1/2
|
元
|
单位房改(房管)部门审核意见:
审核人: (公章)
年 月 日
|
单位审核意见:
主管领导: (公章)
年 月 日
|
填表职工: 填表日期: 联系电话:
(此表一式四份,职工所在单位、上级主管单位、房改部门和财政部门各一份)
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 北京市财政局监制(此表可用A4纸复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