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校友会理事会是校友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校友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的日常工作,对校友代表大会负责,理事会一般每年至少召开一次,临时性会议由理事长决定召开,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。
二、理事由校友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每届任期为四年,可以连选连任;需要增补的理事由理事会决定。
三、理事会职责:
(一)执行校友代表大会的决议,对外代表校友会;
(二)监督校友会办公室的工作,提出下一届校友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候选人名单;
(三)讨论和决定校友会的工作计划、财务开支及其他重大问题;
(四)解释和修改《太阳成集团tyc122cc游戏校友会章程》。
四、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,联络员5—7人。上述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遵守国家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二)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有较大影响,热心校友工作;
(三)身体健康,能正常工作;
(四)未受过刑事处分;
(五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五、理事长行使以下职责:
(一)主持召开理事会;
(二)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(三)协调分支机构开展工作;
(四)督查校友代表大会、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;
(五)代表理事会签署有关文件。
(六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六、理事会下设校友会办公室,在理事会的领导下,负责日常工作。办公室组成人员由校内职工和校友代表组成,其中校内职工由学校选任,校友代表人选由理事会决定,一般由联络员兼任。
七、未尽事宜,由校友会理事会授权校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