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委组织部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全面负责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、党员队伍建设的党委职能部门。现设部长、副部长、干部管理岗、基层组织建设岗、组织员五个工作岗位。
组织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:
1.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协助校党委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,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。
2.负责发展党员工作,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及党校日常工作,指导和协调二级党校工作。
3.负责学校党员的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工作。
4.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及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。
5.负责制定并落实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规划;协助校党委抓好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工作。
6.负责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任的组织工作;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。
7.负责学校中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,建立健全中层干部管理机制。
8.负责制定中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,多渠道、全覆盖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;协助上级做好校级领导干部的培训、考核服务工作。
9.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推动学校人才队伍建设,完善学校党管人才工作体制机制。
10.负责组织维护学校党员、干部数据库,组织做好学校党内信息统计工作。
11.负责学校因公出国(境)中层干部政审工作。
12.负责学校政工职称评审工作。
13.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